保卫部

通知公告

当前位置:首页 > 规章制度

安全制度-学生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

作者: 编辑日期 : 2010-04-15 来源 : 阅读次数:

学生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
      一、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,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,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,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,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。
      二、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,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,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。
      三、男、女生不准串访宿舍,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。
      四、学生宿舍不准接待外来客人。
      五、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,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。
      六、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,禁止烧电炉、热得快、点燃蜡烛、蚊香,严禁吸烟,严禁私拉乱接电源。
      七、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、器材,任何人不准乱动,无故损坏严加处理。
 
 
保卫处
地址: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金海三道433号      0577-86559456
版权所有 ©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保卫部    浙ICP备05029821号

保卫处公众号

学院公众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