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卫部

通知公告

当前位置:首页 > 规章制度

护卫队制度-巡逻制度

作者: 编辑日期 : 2010-04-22 来源 : 阅读次数:

巡 逻 制 度
 
    一、 巡逻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巡逻管理制度,认真维护学校的教学、科研和生活的正常秩序。
    二、 上岗须佩带值勤标志,严格履行本职工作,不得迟到、早退、脱岗,不得在值班室看电视、阅书报、干私活及与他人闲聊。
    三、  维护校园安全,做好“防火、防盗、防爆、防事故”的四防工作,发现情况及时处置并报告。
    四、  值勤时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,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,要迅速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。
    五、  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各种盗窃、流氓、斗殴等行为的发生,盘查校园内各类可疑人员,对各种违法犯罪人员要依法处理。
    六、  禁止闲杂人员在校园游荡,不允许外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张贴广告标语等。
 
保卫处
地址: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金海三道433号      0577-86559456
版权所有 ©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保卫部    浙ICP备05029821号

保卫处公众号

学院公众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