变电所消防安全制度
一、禁止在各变电所中控室、高压室、办公室内使用明火。
二、各变电所内严禁吸烟。
三、不准在各变电所内存放易燃、易爆物品。
四、�叭沼�检查所有消防设备是否正常,如有问题应及时处理。
五、定期检查电源设备是否有破损、发热和过载,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。
六、各变电所内消防器材应配备齐全,设专人管理,定期检查灭火器材是否过期失效。
七、消防器材应定点安放,并保持清洁外壳。
八、防火工作人人有责,所有各变电所成员都应学会使用消防器材。
九、各变电所灭火方案:
1.各变电所发生火灾时、部门工作人员必须立即报警,将火灾地点、性质和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报本部门负责人和“119”;
2.现场值班人员应及时切断交流电源,关闭通风设备,采用“1211”等灭火器灭火;
3.失火部门负责人为火灾现场临时指挥,在消防队未到达之前,负责指挥有关人员扑灭初起火灾,控制设备运行和重要资料安全,并引导消防队进入灭火现场,做好现场保卫工作。
保卫处
地址: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金海三道433号 0577-86559456
版权所有 ©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保卫部 浙ICP备05029821号

保卫处公众号

学院公众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