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卫部

通知公告

当前位置:首页 > 规章制度

监控制度-监控室值班人员工作守则

作者: 编辑日期 : 2010-04-15 来源 : 阅读次数:

监控室值班人员工作守则
 
    为了加强监控系统操作室管理,确保监控系统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,充分发挥其作用,特制定本守则。
    一、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,认真负责完成好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,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,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。
    二、服从值班班长的领导,认真完成处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    三、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,严格操作规程,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。
    四、不准带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聊天、玩耍,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,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。
    五、如有领导、来宾来访,值班人员要有礼貌地接待来访人员,非工作人员(包括其他校卫队员)要进入机房,要事先征得处室领导同意,方可入内。
    六、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,不准随意离岗离位,个人需处理事务时,应征得值班班长的同意。
    七、值班人员要以高度责任感认真负责地值好每一次班,交接班时要检查设备、记录本等情况,有问题及时汇报。
    八、必须保守秘密,不得在监控室以外场所议论有关录象内容。
 
保卫处
地址: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金海三道433号      0577-86559456
版权所有 ©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保卫部    浙ICP备05029821号

保卫处公众号

学院公众号